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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部落格/FACEBOOK/YOUTUBE...微網誌的興起,

越來越多的創作人在網路上曝光自己的作品,

大家也能在網頁上瀏覽各式各樣的創作,

而每個作品都是創作人智慧的心血,

不管是拍一部優質影片,還是繪製一張圖可能不只十年功,

如果大家隨意的下載或轉貼不僅侵害他人著作權,

並且會扼殺著作人的創作動力與靈感,

只要是創作者,創作的每個作品,都像是自己小孩一樣,

誰希望自己的小孩 被copy 呢?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7/26午后,紀州庵文學森林,

聽舉辦關於「網路著作權」宣導活動, 

還真希望聽完這場分享,知道怎麼捍衛自己的著作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希望讓民眾用輕鬆無負擔的方式

了解著作權的重要性與授權利用觀念

以創新、活潑、生活化的方式,透過網路平台,

凝聚全民的力量來捍衛尊重著作權的重要。

 

本次活動邀請了台灣插畫師協會理事長Winner Young

& 連邦國際商標事務所麥智德副理,

針對著作權這個主題與大家分享

台灣插畫師協會理事長Winner 分享創作從擺攤起家、

到一路手畫作品慢慢延伸至今的辛苦過程,

不忘提醒想要進入文創產業的人,

為能保有創作著者權利可申請著作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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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護著作人的創意,有相關問題可諮詢智慧局相關人員。

Winner整場得分享,感覺讓人感覺,

不管是創業還是創作,會說話並且說對話真的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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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變的時代,只會畫畫,不會說話,是不夠的

Winner鼓勵創作人尤其是藝術家,

不要躲在自己的天地拼命畫,

要試著走出來擺攤或是參加市集,參加展覽,

直接面對面與消費者互動,

說明自己創作理念,藉由說話帶出每件作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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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別人更加認識你,Winner分享這點真是太棒了,

讓我想到之前有段時間還真想寫一系列關於這些假日擺攤市集文章分享,

覺的這些朋友創作之中,背後一定有精彩故事,

應該藉由文章多多幫他們宣傳,

也在自己部落格呈現不一樣內容文章,

不知是不是自己不太會說話?

還沒掌握訪問技巧? 還是自己不太有名? 

碰到的攤位,不是反應冷冷的,

不然就是說自己要低調不願接受採訪....

有種熱臉貼冷屁股的感覺,

以致於拍了一堆照片,胎死腹中澆熄了寫這方面文章熱情

個人覺得其實不管是拿著畫筆的藝術家,

還是坐在電腦前整天敲著鍵盤部落客,

與其待在家裡敲打鍵盤等流量或是逐不出戶在家創作等伯樂,

不如主動出門,找尋各種可能的合作機會,比較實在.


連邦國際商標事務所麥智德副理,

在他粉炫的簡報中,幫大家上了一堂實用著作權法

麥副理的分享並不像一般人分享著作權方式,

告訴你觸犯著作權第OO條,就....教條式說明,

而是簡單明僚提到

*抄襲:僅道德瑕疵,無法可罰

*重置:一模一樣內容,觸犯著作權法

對於個人來說還真上了一課,可見之前聽演講多不認真,

還認為抄襲, 就是觸法, 原來在臺灣僅道德瑕疵,無法可罰,

如果網路上有人整篇複製-貼上(重置),身為作者的大家,

可就像"九把刀"一樣站出來,捍衛自己著作權

相關常識

網友使用部落格(Blog)之著作權問題

 在麥副理的分享中還有一個畫面,

讓我覺得好諷刺,就是台灣連著好像2年,

在國際上駭客比賽中,都拿到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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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代表台灣年輕人實力雖然很強, 除了會使用軟體

但更會用在如何破解?破解? 破解? 而不懂的創新,

長期之下,我們的競爭力呢?令人憂心

尤其最近看了一個報導說什"電子大老看景氣

下半年更辛苦"說什台灣不能只靠IPHONE6,

政府與企業要更聚焦振興經濟,

台灣不能只靠IPHONE6說的對,聚焦振興經濟也說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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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誰在紅海市場還是藍海市場,

還在投入心思研發與創新,真要打問號?

建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該將麥副理這整堂分享,

有效率的在臺灣各個學校宣導,

讓我們孩子從小扎根,抄襲不會進步,

抄襲是不對的,一旦我們只會抄襲,

不懂的研發與創新,未來將變成怎樣的社會與國家,

未來還有感動人的國片嗎?

還有歌手願意出專輯了嗎?

還有人願意出書嗎?未來我們還有書店可逛嗎?

都值得你我深思,著作權法不難懂,難在人性.

謝謝主辦單位與兩位分享人,精彩分享,這一堂演講,被震撼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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